在5月份曾向河北區暖氣站(我家住北辰區國宜裏)諮詢我的暖氣費咋個交法,因爲前房主沒交暖氣費 我是2月份在供暖期買的房子,,我說爲啥前房主沒交暖氣費到了12月31日不停氣,他說怕人家有老人孩子,我說暖氣站有規定12月31日前不叫暖氣費就停止供氣,交完2小時內就供氣不會影響房主供熱你們沒做好工作不能把責任推給我們。後來他說和領導商量一下給我答覆,可是事已經過來將近1個月了,也沒給我回復,我不知道他們啥意思,現在又是要交下年暖氣費的時候了,我以前的問題不解決,下一年的費用我也沒法交,請問律師前房主的暖氣費應由我交嗎
尊敬的網民:
你好,就您所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可以在交完之後找前房主要,也可以直接讓給前房主交。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程芳律師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