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物品爲實心木頭柺杖,成交價值8000元,交易記錄可查詢,在寄件時,貼了警示標誌,並叮囑快遞員此件不可重壓。收件方收貨後發現柺杖別壓斷,完全損壞了。
想快遞公司投訴,只說沒有當快遞員面打開包裝所以無法受理,連道歉都沒有。
但是根據快遞公司規定,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收件人可以不開封檢查。而且快遞員未等客人拆包裝就匆匆離去了。
張先生您好:
如果確有證據證明是由於快遞公司的過錯或過失造成的,您可以依據《物權法》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或者依據《合同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董洋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