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興發生的全國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終審判決,狀告交管部門的闖黃燈司機敗訴。該案在天津市駕駛人中也引發熱議:“闖黃燈到底違不違法?”“會不會被電子警察抓拍?”“黃燈該不該闖?”對此,記者進行了相關採訪。
【現場】
30分鐘時間11輛車闖黃燈
昨日,記者在街頭走訪中發現,闖黃燈的現象較爲普遍。雖然多數駕駛人會在黃燈亮起時,自覺停車等候,但也有不少駕駛人選擇加速駛過。
昨日上午11時,瓊州道左轉廣東路一側的車道內排滿了車輛,在記者現場觀察的第一個黃燈亮起來的時候,兩輛白色轎車先後越過停車線穿過路口。隨後的30分鐘時間內,此處信號燈共亮起10次黃燈,先後有11輛車是在黃燈亮起後,越過停車線穿過路口的,其中有3輛爲出租車。
採訪中,多數駕駛人都表示,有過闖黃燈的經歷,不過是“酌情”闖黃燈。“在預計黃燈時間內,能夠順利通過路口,就會闖一下。”一位經常在路口值勤的輔警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車流量較大,駕駛人在路口排車等候時間較長的情況下,爲急於通過路口,易發闖黃燈行爲。而車流量較少,通行相對順暢的情況下,駕駛人會更“規矩”。
【三問闖黃燈】
一問:闖黃燈到底罰不罰?
電子警察抓拍不包括闖黃燈
據瞭解,很多地方的交管部門按照“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對闖黃燈進行處罰,也就是說,闖黃燈違法等同於闖紅燈。記者瞭解到,目前天津市對機動車闖信號燈的處罰,主要依靠電子警察。目前,天津市電子警察重點抓拍5類交通違法,即機動車闖紅燈、機動車軋越實線或雙黃線並道、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違反導向車道行駛、機動車違法掉頭等,並不包括闖黃燈。
不過,也有一線值勤交警表示,在路口通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車輛不顧黃燈亮起,仍強行越過停車線、穿過路口的行爲,極易引發擁堵甚至事故,他們會對嚴重影響道路正常行車的闖黃燈車輛進行現場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