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停穩後開門下車,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動作,然而,家住大港的劉女士的一次開門動作,卻引發了一起事故,導致六旬老嫗於某被車門撞倒摔成重傷。於老太因此將劉女士和肇事車司機孫某告上法庭,索賠200餘萬元。9日,此案在天津市河西區法院開庭審理。
乘客開車門撞倒騎車老嫗
2011年7月26日上午9:40許,河西區賓水道華夏銀行門前,一輛黑色凱美瑞轎車在非機動車道靠近隔離帶的位置上停了下來。坐在右後座位上的女士開門下車時,撞倒了旁邊騎電動車順行的老嫗。老嫗當即頭破血流。凱美瑞車司機下車後撥打了120。這一幕恰好被市民徐先生看到,他趕緊撥打了110。救護車趕到現場後,凱美瑞車司機幫着將受傷老嫗抱上車,自己也準備開車離開。雖然徐先生提醒他應保護現場,等待警察勘查,但司機還是着急地將車開走了。
司機被指違停肇逃“頂包”
這位司機就是孫某,而開車門的就是劉女士。
河西檢察院指控,當天孫某駕駛一輛套牌車,在禁停區違法停靠,坐在車後排的劉女士開門時撞到了順行的老嫗於某,導致其腦幹損傷、出血等,最終鑑定爲重傷。孫某在案發後未報警及保護現場,而是爲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肇事車輛逃離現場,之後又授意他人用一輛桑塔納車來“頂包”。交管部門認定,本次事故中,孫某負主要責任,劉女士負次要責任。
法庭激辯是否屬於交通肇事
9日在法庭上,關於孫某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爭論。孫某的辯護人認爲,孫某違法停車應當承擔事故責任,但不應是主要責任,而是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此外,認定孫某逃逸欠妥,雖然他沒報警,但他打了120並駕駛自己的車隨救護車去了醫院,爲幫助於某治療,他還多處舉債,足額墊付了31萬餘元的治療費用。
對於“逃離現場”的指控,孫某的弟弟作證稱,因爲孫某開的是套牌車,所以不敢報警,案發後,孫某給弟弟打電話,讓其把車開回家換成正式的牌照再開回來。而對於找人“頂包”一事,孫某解釋稱,因爲他駕駛的凱美瑞車沒有上保險,所以想找一輛有保險的車頂替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於某的丈夫在法庭上稱,於某一度傷重幾乎成了植物人,因此要求孫某、劉女士共同支付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等200餘萬元。對此,孫某表示願意賠償,但無力承擔這麼大的數額。而劉女士的律師表示,當天其乘車出來爲所在公司辦事,屬於職務行爲,因此應追加其所在公司爲被告,由該公司支付於某的護理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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