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父親在1963年共同出資建造房屋4間,父親已經去年死亡,並留有遺囑,留給我的兩個弟弟的孩子。
我想問的是,這房子我本人有沒有所有權?
我有當年出資的證明,生產隊扣公分證明(以公分抵建房屋工料),生產隊隊長的證明,並有當年生產隊賬本 ,這房子建好後我和我兒子居住過幾年,後來一直由我弟弟佔有(沒有居住存放雜物),我和我父親多次索要未果,直到08年坍塌,由我的2個弟弟共同出資翻蓋(我也要求翻蓋但是遭到拒絕)。房屋一直是父親的名字。
現在我母親還在世。
謝謝。
尊敬的網民您好:
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房屋如是宅基地房屋,登記在你父親名下,你父親去世後,發生繼承,你母親和所有子女均是繼承人。
謝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