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十一月底家中被盜(專業小偷)共三個人從保安崗樓進入,進入小區內用專業手段開鎖盜走家中財物共計兩萬餘元,然後從圍牆逃走這期間沒有遇見保安巡邏,跟物業交涉物業稱不在他們的範圍內屬於公按部門監管,請問物業有責任嗎
尊敬的冀文慧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對於您的家中財產被盜,你的小區保安是否負有責任,應該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確定。如果有此約定,且保安未能盡到義務,則物業保安負有責任;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承擔責任的,則保安不承擔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NO.9】物業管理雙方各執一詞 和諧社區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