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於昨日2012/01/12在其他鄉鎮醫院生了第二胎,不是在所在地的鄉鎮,但是是屬於一個縣的。有合作醫療,但醫院沒有給報銷,問婦產科,她們說必須是第一胎或者是二胎有準生證的纔給報銷。我想問一下是不是這麼個情況
親愛的徐進飛網友:
您好!
根據您的介紹現答覆如下:根據我國相關政策法律的規定,具備準生證纔可以報銷醫療費,也就是說醫院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
謝謝您的諮詢
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趙文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