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河西區中豪世紀花園C座的一名業主,C座是14層高層有地下室,物業擅自將地下室出租經營檯球廳,娛樂人員都從小區內的居民樓門隨便出入,檯球廳裝修私自拆改地下室牆體結構影響居民安全,人防辦負責人說檯球廳老闆辦齊手續就讓經營,我想問人防設施可以變爲經營場所嗎?可以允許經營性娛樂場所開在居民樓內嗎?百姓安全居住權益到底哪部門能負責?請幫幫我們維護權益,謝謝!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如果改變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因此,您可以與物業以及檯球廳負責人協商此事,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 魏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