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到廣西北海銀灘強制拆遷事件,近些年來,違法違規強制拆遷及各種惡性事件時有發生,不斷上演的強拆悲劇在社會上引起惡劣影響。今年1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頒佈實施後,情況並未出現根本扭轉。
“新拆遷條例”明確規定未簽訂補償協議不得強制拆遷,並明確取消了行政強拆,但一些地方的相關部門仍置若罔聞。有關專家表示,遏制違法強制拆遷還需加大“首長問責”力度,並完善司法追責。
“新拆遷條例”尚未治住強拆
城市不斷擴張,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和發展經濟的旗號,把土地作爲斂財籌碼,與開發商共演了無數強拆的惡行。強拆,不僅侵犯了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更導致極端事件的發生,嚴重激化了社會矛盾。
對此,今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正式實施。這一條例被認爲是利用司法途徑阻斷強拆的法律依據,也被普遍視爲防止暴力拆遷的制度進步。
然而,“新拆遷條例”實施了近一年,並未能從根本上遏止暴力強拆事件的發生。
針對強拆事件頻發,今年9月25日,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等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
據悉,此次查處的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均發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後,其中6起屬違法違規強拆致人傷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表示,這些案件的一個共同特徵就是頂風違紀,置國家法令於不顧,公然與國家大政方針“叫板”。這就直接把“新拆遷條例”放在社會公衆不信任的風口浪尖上。
專家認爲,四部委的聯手動作,旨在捍衛國家法律尊嚴,捍衛國家政令威信。
姜明安說:“應該說,此次處理相當‘嚴肅’,對那些罔顧法紀、肆意強拆的人來說,肯定有一定的震懾作用。處理範圍之廣、力度之大,充分顯示出黨中央、國務院制止違法徵地拆遷的決心和態度。中央在傳遞出一個明確的信號,對那些公然違法違規者,決不姑息。”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認爲,如果在“有法可依”之後,不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那麼法令政令就都在現實中成爲壁上掛的風景畫而已,就無法規範和建立新的法律秩序。
分析暴力強拆事件的本質,周孝正表示,多次出現的強拆糾紛,這是典型的由地方“土地財政”帶來的後果,是一些地方政府與企業共同侵犯百姓權益的行爲。他認爲,在這樣一個利益多元化的時代,利益主體紛呈。一些地方政府面對利益的誘惑,不能理性地處理好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大局利益與地方利益、眼前利益、部門利益的關係。“有的放任利益主體對百姓合法利益的盤剝,有的甚至直接衝到臺前與民爭利。”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付誠表示:“當拆遷羣衆的合法權益屢被侵犯,當國家法令政令屢被公然違反,那麼,國家就會在本應造福民衆的城市化進程中失信於民,就會在推進國家繁榮的進程中失了人心。失信失心的發展,絕不是國家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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