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揮村民小組功能對於村民自治的意義
政治體系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是相互依存的,當體系中某一組成部分的功能殘缺,會影響到其他組成部分甚至整個體系。因此,為了保證政治體系的正常運轉,每個組成結構必須各施其能。村民小組作為連接村委會和村民之間的橋梁,在利益表達和綜合、政策執行等方面起著顯著作用。如果其功能不張,村委會就無法有效執行公共政策和村級決策,村民的利益訴求得不到回應,就會造成村戶間阻斷,阻礙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因此,充分發揮村民小組的功能對於維持村民自治體系的穩定和高效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增強村戶聯系
村民小組是村委會下的一級自治組織,介於村委會與農戶之間,在加強村戶聯系、彌合村戶斷層方面起到橋梁作用。如上所述,由於村委會乾部人力有限,對各個村民小組的情況了解程度不深,在執行政策、傳達政策時會遇到種種困難與不便,尤其在規模較大的村,困難更是突出。村民小組承擔起這一傳達和執行功能,可以很及時、很容易地組織村民宣傳貫徹相關的政策和法律。如在山東恆臺縣,由於村民小組建設成果顯著,先進村的工作很少有不到位現象。這些村有一個共性的特點,就是他們的村民小組都已成為活躍在村與戶之間的群眾工作層次。村民小組溝通了村戶聯系,疏通了利益表達和政策傳達的渠道,有利於鄉村政治穩定、社會穩定和經濟有序發展。
(二)保障基層民主
村民自治作為基層民主的形式之一,是由農民自發探索出的成果,其萌芽和產生表現出明顯的“自下而上”的特征。但在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發展後,村民自治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異化,最危險的就是由自治權向行政權轉變的趨勢。這種趨勢的出現與村級組織在制度變遷中承載作用的歷史慣性分不開,由於村級組織是由人民公社時期行政色彩很濃的生產大隊變遷而來,其行政性質在新的組織載體中不同程度的保留了下來,再加上來自鄉鎮政府的壓力性行政任務以及改革的政府主導性的影響,自治組織異化為行政權的“腿”是很容易的事。因此,村民自治只有實現從外源式向內生型的轉變纔能使基層民主的發展有所突破。
村民小組作為自治體系的草根層級,小組乾部與村民的接觸基本上是零距離的,能聽到大量來自村民的自發性利益訴求並對這些利益表達做出綜合。同時,村民小組人數相對少,村民之間利益相關性高,是一個天然的利益共同體,容易形成一個訴求高度一致的系統,系統內的某些探索很可能為基層民主發展貢獻新的成果。如南京市六合區八百橋鎮的趙壩村的村民小組,面對村委會鞭長莫及無法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就自發創造出“村民議會”的新型組織來落實解決。與村委會相比,村民小組在自治中蘊含的內生型突破力量更大,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村民自治組織向行政組織的異化,是基層民主發展的助推器。
(三)推進村級公共事務高效治理
實行村民自治後,村委會作為自治的組織載體最主要的功能應該是社會性的自我管理功能,即對村級公共事務的管理。如前文所述,小組乾部熟悉本組事務和小組成員的情況,居住地域很近,便於村民反映問題、乾部解決問題,大大減輕了村委會的工作量。另外,公共事務能否得到高效治理的一個關鍵因素是這些事務與牽涉人利益相關度的大小,一般說來,這對關系呈正相關。在村民自治體系中,很多村委會由多個自然村組成,地域范圍廣,村民人數多,各自然村情況不同,他們之間的利益相關性弱。而村民小組由一個或幾個自然村組成,這些自然村地域臨近、人口數少,小組內部的利益相關性強,所以,以小組為單位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會更容易納入議程,效果也更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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