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兩個人先後就同一個產品申報了實用新型專利,比如說是“滾筒洗衣機”吧,而且都得到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授權,能否認爲,後申請的人侵犯了先申請的人專利權?
尊敬的宏盛公司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爲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所以,您所說的有兩個人先後就同一個產品申
報了實用新型專利,要看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範圍是否相同。產品名稱相同,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不一定相同。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程新霞
2011/1/17
【民生詞典】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