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強姦女友的朋友劉某後被警方查獲,其父爲“撈”兒子,向劉某許以重利,讓其改變陳述謊稱爲“女友”。
今年8月14日,魏某夜裏送女友的朋友劉某回家,在昌平某小區南側河邊草坪上強行與劉某發生性關係,後被民警查獲。魏某被逮捕後,魏某的父親多次聯繫受害人劉某,魏父先給了劉某3000元,又承諾等魏某放出來後再給劉某5萬元,要求劉某假稱和魏某正在談戀愛,因吵架而告其強姦。9月13日,劉某來到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撤銷案件。但事件隨着警方的調查還是顯露出真相。日前,昌平檢察院以妨害作證罪將魏某父親批准逮捕,以涉嫌包庇罪將劉某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