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師你好。我是金隅悅城秀悅園的業主,金隅開發商無良欺詐了我們整個小區的業主,當初買房的時候承諾我們和之前交房的嘉悅園完全相同,但是真正收房時發現,小區裏的配置縮水了不是一星半點,比如入戶大廳的裝飾,樓梯材質,小區圍牆的材質,小區裏的綠化等等,我想問我們是否可以向他要求索賠。現在開發商就拿合同說事,合同裏都是霸王條款我們無權修改,而且合同中根本沒有對小區公共部分的約束,那如果這樣的話,開發商賣給我們1萬一平米的房子,到時候公共部分就像廉租房一樣我們豈不是也沒有什麼可說的嗎??法律和國家都只是保護強勢方嗎?!買個房子不容易,搭進去父母一輩子的心血以及我這輩子的積蓄,請您幫助我們。
尊敬的網友:
您好!
您現在面臨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來舉證證明您所說的事實,如果開發商所做的承諾沒有落實到書面上,您的舉證過程是非常艱難的。但是,確實有證據顯示,開發商之前做過相應的承諾,那由於他隱瞞小區的真實情況,屬於典型的欺詐行爲,您可以以此爲由來向他主張您的權利。感謝您的參與!
允公律師事務所 董洋律師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