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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晨 提問時間: 2013-03-11 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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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車輛被景觀燈砸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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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在A公司上班,平時開車會把車放在公司所在大廈的停車位上。A公司和大廈的物業公司有協議,每月交一定比例費用,讓A公司員工免費停放。2013.3.9由於起大風造成大廈的照明景觀燈倒塌砸在我汽車的左前方。由於我沒有上車損險,於是我報警備案,照相併與物業公司溝通後才自己去4S店定損費用,維修需要3-4天時間。想問一下,物業公司是不是全責賠償,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賠付修車費,交通費,誤工費。煩請您在百忙之中指教,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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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民事訴訟 回覆時間:2013-03-15 17:29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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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晨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您的陳述,物業公司和景觀燈的所有人管理人可能存在過錯,致您的車輛損壞。因此,如果就賠償協商不成,您可以依法對他們提出訴訟,由法院判決處理。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聯繫電話:1330201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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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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