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慶的,買的華宇春江花月的房子,去年開始裝修,因爲樓層較高,爲了保暖和兒童安全需要我們在陽臺裝了無框窗(全透明,尤其是在高樓層沒有任何外觀影響),在裝修驗收的時候物管竟然以影響房屋外觀爲由扣留了我們的裝修押金,多次協商無果,請問,物業是否有權利因爲此原因扣留我的裝修押金?? 更過分的事,他們竟然以拖欠物管費爲由在未經電力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將我家裏的電給斷了。我是否應該報警?
尊敬的young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關於裝修押金問題。您需要看與物業公司達成的裝修協議相關約定。如果您的行爲違反了裝修協議的相關約定,物業公司有權扣留您的押金,否則物業公司應當返還。 2.關於停電問題。根據我國《電力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供電企業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應當連續向用戶供電,不得中斷。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戶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戶。用戶對供電企業中斷供電有異議的,可以向電力管理部門投訴;受理投訴的電力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因此物業公司無權斷電,您可以向相關電力主管部門投訴,要求正常供電。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