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師:你好
我是旭硝子汽車玻璃(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主管(天津分公司一把手)。因與旭硝子汽車玻璃(中國)有限公司有勞動糾紛,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也許需要勞動仲裁。但我的合同是與旭硝子汽車玻璃(中國)有限公司(秦皇島總公司)籤的。我的工作地點在天津西青區。我想諮詢一下,是否西青勞動仲裁委員會會接受我的仲裁申請。順便提一下我的合同上有這一規定: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註冊地秦皇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屬地管理這一原則,我能否在西青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急急急!萬分感謝!
尊敬的李波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地點即合同履行地在天津市西青區,因此您可以向合同履行地即天津市西青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王旭然律師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