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閆女士   提問時間: 2013-02-21 09:05
 標題:婚前購買房產問題
內容:

    婚前男方父母出錢購買房產30%首付+各項雜費。男女雙方自登記之日起共同還房貸。房子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婚後女方先和男方去公證婚前費用都是男方父母出資,同時男方房產再加上女方名字。女方享有30%產權(首付30%+貸款60%一半總計60%都算作男方的產權)女方在該套房產上除了文字約定共同還貸的一半以外,女方還享有什麼權益?比如增值部分的30%,其他的還有什麼是因+了女方名字而享有的。多謝

回覆部門:財產問題   回覆時間:2013-02-21 15:28   是否超時:否

網友閆女士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的問題描述的不是十分清楚,如果男方婚前出資買房,該房產應當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則離婚時,共同還貸則還貸的增值部分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男方如將該房產的30%贈與給您,則您與男方按份共有該房產。

房屋有貸款未清,一般是無法進行公證的。

感謝您的諮詢!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趙文帥律師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我國一年超2.57億人成爲網絡違法犯罪的受害者
·執行中止後,是否有時效?
·公產房繼承問題
·購房合同中的“已付房款”是指什麼?
·98年中專畢業至今工作未落實
·房地產經紀公司存在明顯吃差價行爲,我該怎樣處理
·法院有權利判決拆除妨礙鄰居採光的違章建築嗎
·由於自己體力不能勝任新工作的強度
·諮詢小產權房問題
·房地產經紀公司存在明顯吃差價行爲,我該怎樣處理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