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是徐官屯街道小辛莊村村民。我想和您諮詢承包合同糾紛問題。我村村西有一片村裏蓋的廠房,承包給村民。2001年經過村委的同意,我從一個承包者手中轉租了一處地方。由於前承包者的合同未到期,我們沒有另立合同。等到了2003年,前承包者合同到期,我正式承租了此處房屋,簽訂了十年合同。合同未到期時,我在此基礎上續租了五年,延長到2016年,但是合同上寫明是2001年至2016年,包含了我轉租的時間。現如今剛上任的村長不承認合同的有效性,揚言要用剷車剷除我承租的地方,另包他人。我的合同是否有效?麻煩您幫我解決一下
尊敬的李國鳳網友:
就您所述的情況,如果證據充足,合同有效。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李婭文律師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