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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李瑞芬 提問時間: 2013-01-24 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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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城鄉居民意外傷害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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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吾母親因年歲以高,自在家中吃日常服用治療心臟的藥品,由於服用比日常劑量多,造成血壓低,進院治療,醫院告知屬意外傷害,不能走醫保,要走意外傷害,但意外傷害說不算意外,醫療費用報銷成問題,特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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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損害賠償 回覆時間:2013-01-28 17:38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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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瑞芬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服藥過多造成血壓低的治療是否在醫保範圍之內,建議您打醫保中心電話或到醫保中心進行詳細諮詢。意外傷害保險要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的條款查看是否在賠付範圍之內。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王士波律師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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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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