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們是天津市塘沽區胡家園街的村民.2012年1月27號.我跟自家吊車給貨主幹活意外骨折,幹活前貨主說發生任何事故與他無關,事發後在醫院治療,費用7000多、我們將所有材料交給社保網點,三個月後通知我重新寫了事故經過,又過三個月交給我一份材料
讓我帶材料到村委會蓋章簽字、蓋章之後我把材料還給他們,一直等到2013-1-12,他們通知我到網點拿材料,說不能報銷不明白就打4006596196.然後就把我交的材料其中1部分退給我了.我打了之後他說你這屬於歸第三方賠償,再不明白就找律師諮詢.
基本情況就這樣.請問爲什麼不給賠償呢?第三方賠償是什麼意思呢?
誠懇求助.謝謝
尊敬的劉鐵軍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要走意外險,第三方賠償指應由你給幹活的貨主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僱主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所事務所 王士波律師
2013年月28日
【民生詞典】醫保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