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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yl 提問時間: 2013-01-18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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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自書遺囑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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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叔叔2年前寫了一份自書遺囑(將自己名下的一套私產住房留給其外女),請問律師:在叔叔百年後,這份自書遺囑可否生效?不做公正可以嗎?(因爲老人現在病重,做公證需要開“未再婚證明”,需要老人到場,而老人已經臥牀不能說話了)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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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財產問題 回覆時間:2013-01-18 17:49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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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my1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書遺囑是遺囑的一種方式,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因此,只要您的叔叔的自書遺囑符合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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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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