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2年前寫了一份自書遺囑(將自己名下的一套私產住房留給其外女),請問律師:在叔叔百年後,這份自書遺囑可否生效?不做公正可以嗎?(因爲老人現在病重,做公證需要開“未再婚證明”,需要老人到場,而老人已經臥牀不能說話了)謝謝各位了。
尊敬的my1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書遺囑是遺囑的一種方式,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因此,只要您的叔叔的自書遺囑符合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民生詞典】死亡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