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獲悉,為了讓不能享受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的城鄉居民,尤其是沒有工作的市民能夠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本市從明年起實施《天津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規定》。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用額外再繳費,就可以享受到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三項生育保險待遇。
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符合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本市城鄉居民,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由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等,應當到定點服務機構生產或就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醫療費用:違反國家或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發生的醫療費用;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非定點服務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境外發生的醫療費用。(記者侯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