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搖”出來的危險
微信是一款集音頻、視頻、圖片、文字發送於一體的即時互動軟件,在推出不到兩年的時間裏,騰訊公司的這款軟件已擁有超過一億的用戶。作爲新型網絡社交平臺,微信爲人們通訊和交友提供了便利,但其中的一些功能也爲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近來,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實施詐騙、強姦等違法活動的案例頻發。微信的使用,也存在着風險。
交友工具成爲雙刃劍
曹某是寧波某汽配公司的部門經理。從去年11月起他通過微信搭訕女性,並先後對7人實施強姦。據警方調查,曹某常用手機微信“查找附近的人”的定位功能,搭訕當地大學城附近的女性。
獲得對方好感後,他以看電影、聊天等名義把對方約出來,開車帶到偏僻的公園實施強姦,同時還拍裸照威脅受害者不許報警。曹某最近一次作案後,受害人因爲在QQ空間裏發現了被曹某所拍照片,才選擇報警。
由於報警女生只知道曹某的微信號,爲了抓到他,警方也用上了微信。他們註冊了一個女性化的微信名,加曹某爲好友,然後約他到某大學門口見面。當曹某興沖沖地前去赴約時,被守候的民警逮了正着。警方根據曹某的交代找到受害人,但只有3人願意報案。近日,曹某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此外,還有不法分子開始利用微信進行詐騙。西安一女大學生林某今年年初在公交車上,通過微信結識了同車的吳某。吳某主動跟林某打了招呼。“因爲當時我就見到了他,覺得他談吐風趣,我們倆的學校還剛好相鄰,當時就相互加了好友。”林某說。
一個星期後,兩人開始正式交往。兩週後的一個早上,吳某以交房租爲由向林某借款2000元錢。林某沒有多想,把自己的2600元壓歲錢都給了吳某。
“從此以後,我打電話他總說忙,要加班,連着一個星期都沒見面。後來我再打過去已經是空號,微信也刪除了。”林某又到吳某工作的超市打聽,得到的答覆是“查無此人”。這時,她才知道自己上當了。
定位功能易被利用
去年12月以來,杭州警方共接到與微信有關的詐騙、盜竊案件數十起。微信軟件安裝簡單,操作便利,可匿名註冊,只要是一部智能手機便可使用。微信中“基於位置服務”的功能插件“查看附近的人”,可以精確定位一定範圍內的微信用戶,並顯示用戶名、簽名、相冊等個人信息。
“搖一搖”(與同時在搖手機的陌生人即時通訊)和“漂流瓶”(扔漂流瓶匿名交友)等功能,增加了交友的隨機性。另外,微信的交友網絡呈發散狀,一個人可以同時與多人互動。如此方便的聊天功能,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由於微信上並不會留下不法分子的真實信息,這就增加了此類案件的偵破難度。據浙江省公安廳相關部門介紹,利用微信犯罪的作案人員多爲青壯年男性,受害者大多是年輕女性。這些女性往往缺乏社會經驗,容易輕易相信他人,案發後,又難以啓齒,無形中助長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氣焰。
從作案時間看,相關犯罪行爲多選擇在夜間或凌晨;從作案方式看,嫌疑人均通過微信搭訕、結識被害人,由於對被害人的位置定位精確,搭訕後更容易有針對性地實施犯罪。
另外,由於微信的使用者多爲年輕人,利用微信犯罪的年齡也呈現低齡化趨勢,值得關注。
加強監管與自我保護
專家認爲,由微信等新型網絡社交工具引發的犯罪問題,其解決的關鍵一方面在於羣衆提高自身防護意識,另一方面,還需要軟件監管,以及相關部門立法、執法層面的制度完善。
最近,杭州、南京和北京等多地警方通過媒體和微博發出預警,告誡手機用戶尤其是女性不要輕信通過微信認識的陌生人。由於微信交友時對象的不確定性,警方提醒,微信用戶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輕易相信匯款、借錢、邀約等信息。不要輕易加陌生人爲好友。
若見面,儘量選擇人多的地點,同時自己的貴重物品一定要保存好。一旦受到不法侵害,一定要保持鎮靜,大聲呼救並及時報警,儘可能記住犯罪分子的形態特徵,協助警方破案。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家品說,作爲軟件開發商,騰訊有義務在微信中提醒用戶提防詐騙和搶劫等事件。司法界人士表示,由於微信是全新的聊天工具,相關監督機制和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如應建立黑名單制度,保護用戶個人隱私。此外,由於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尚不能確定是否可以成爲定案證據,有關部門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以便準確打擊網絡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