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強是家中次子,2009年房屋拆遷,母親將名下31萬拆遷款平分給大哥及陳強,各15.5萬元。之前,母親因二女擅自離婚,未通知二女。以陳強名義要房,母親住。母親、大哥,陳強三人在場並由公證,過戶。2011年9月,拆遷房下來,順利入住。期間,母親向大哥透露過,房子將來百年之後,給孫子(陳強之子),大哥說,沒意見。不幸,2012年8月母親患癌症過世,二姐及大哥認爲母親的房子,雖然名字是陳強的,但他們仍然有權要,一直爭吵不休。陳強願出錢包下母親後事所有費用(墓地、發喪等),母親身後遺留6-7萬元,大哥、二姐分得,陳強不要。這一方案,大哥、二姐在父母親兩邊長輩面前,同意了。陳強之後打算去住,就換了門鎖,二姐反目,說不會善罷甘休,陳強怎麼辦?急求法律援助!
尊敬的陳強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您的所述,拆遷房已經過戶到您的名下,並進行了公證,您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其他人就無權爭執。鑑於你們之間的兄弟姐妹關係,還是盡力對相關糾紛好好協商處理爲宜。如果協商不成,主張權利的人可以通過法院訴訟方式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民生詞典】贈與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