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業已經與民眾現代化的生活息息相關了。然而,由於快遞行業的快速發展、快遞經營者的盲目擴張,使快遞行業漂浮在缺乏規范的無序發展之上,問題頻出。快遞貨物在托運中損毀、丟失等情況十分普遍,快遞經營者經常通過自行設定的格式合同加入“限制索賠期限及金額”、“快遞延誤不賠”、 “可不通知寄件人開封查件”、“先簽字後驗貨”、 “任意設定免責事由”等等霸王條款,勢單力薄的消費者難免經常受傷。
怎樣治理快遞業這一“亂象”?首先,要完善快遞行業的經營、管理的立法規范,打造完備的規則體系。如快遞行業的管理,涉及郵政、工商、海關、公安等多家部門,各自管理職責應清楚明確,避免政出多門,相互推諉;規范快遞行業經營者的行為,使其權利、義務、責任也應具體統一。其次,在加強立法的同時,更為重要的是現有法律法規的執行與遵守。我國已經頒布了《郵政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與快遞業有關的法律規范,但由於經營者法律意識不強、服務意識淡薄,有法不依的情況時有發生,引發相關法律糾紛。最後,快遞業本身應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清理、整改“霸王條款”等,提高服務水平,重塑良性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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