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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文
提問時間:
2012-07-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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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單位能把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錢給員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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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本人在公司試用期期間公司不給交納勞動保險,是我自己交的。我要求公司把我自己繳納的3個月保險以現金形式補給我,但公司說不行,這種形式是違法的,告訴我可以讓公司給我補交,(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間是不給上養老保險的)請問公司說的對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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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2-07-10 17:38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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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張文網友:
你好,就您諮詢的問題作如下答覆:
在試用期間公司應當履行爲您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由於公司未履行相關義務,您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您的損失。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張雄律師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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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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