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市民李先生日前反映,週末他們一家三口去游泳館,密密麻麻都是人,在泳道內不斷觸碰他人,根本無法游泳。記者隨後瞭解到,按照天津體育部門規定,游泳池應限定入場人數,超員要受處罰。
昨日下午,記者在南開區一家游泳館內看到,八條泳道中有兩條被租給一個游泳培訓班使用,二十幾個孩子跟着兩個教練正在練習,還有兩條泳道被一家大型國有企業租用,30餘名職工正在進行比賽。據記者估算,當時泳池內總人數超過300人,而岸邊還有不少人。
記者調查天津多家游泳館發現,下午兩點至晚上八點高峯時段一般都存在擁擠現象。紅橋區一所職校的游泳館管理人員表示,暑期是游泳館旺季,有游泳培訓班、教職工、學生、社會人員等各類人羣前來消費,如果游泳館限制入場人數,可能會被認爲是歧視部分消費者,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南開區一家大型游泳館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要準確控制入場人數,需要購置計算機設備,並安裝管理軟件,成本較高,暫時沒有這方面的打算,目前只要交錢或者辦卡都可進館。
記者查閱資料得知,爲保障消費者安全,天津在2004年7月1日頒佈實施《天津市游泳場所管理辦法》。其中第七條規定,游泳場所應當按照人均水域面積不低於2.5平方米、大型室外游泳場人均水域面積不低於4平方米的標準控制入場游泳人數;游泳場所超員的,將被警告並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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