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年19歲,一女生,還是學生,在酒吧打工,給客人送酒時發現客人在吸冰毒,這時警察趕到,非說我的朋友與販毒有關係。被抓,現在她媽媽給警方交錢才透露一點點消息。我想問怎麼才能幫到她?她才能出來?
尊敬的趙曉瑞網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你朋友已經被批准逮捕,說明警方明確掌握了犯罪事實,請儘快爲其聘請律師,進行會見。如果現在尚處於拘留期間,最多羈押37日。且自被第一次訊問或者拘留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作爲辯護人請求安排會見。
一般而言,如果確實並沒有參與販毒或者其他犯罪行爲,公民應當積極配合警方,爲破獲案件提供線索。
感謝你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範爽律師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