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父親在62年共同出資建造土房4間,在該房屋坍塌前多次要求翻蓋但是遭到兄弟的反對我父親也沒有辦法直到07 年房屋坍塌我兄弟私自翻蓋。以後我才知道。
08年父親死亡留下遺囑房子給我兄弟(遺囑我沒有見到)但是現在房子仍然在我父親的名下。我和兄弟,父親另外都住房。該房屋我和我兒子住過幾年後一直空着直到09年我兄弟拆遷才住進去。
請問該房屋我有沒有權利?有何種權利?我應該如何辦理?我父親的遺囑有效力嗎?
謝謝,請您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遺囑合法有效並且明確由您兄弟繼承房屋,則您兄弟爲該房屋的繼承人。 如果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則按法定繼承,由您父親的所有合法繼承人共同繼承該房屋。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
【民生詞典】房屋他項權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