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圖爲開枝等被押入法庭
圖爲蔣開枝等接受宣判
雲南省曲靖中級人民法院16日通報,15日下午該院對公安部督辦的雲南蔣開枝重特大拐賣嬰兒犯罪案進行公開宣判,並判處被告人蔣開枝死刑。
法庭審理證實:2009年底至2010年8月不到一年的時間,會澤農婦蔣開枝等人將從雲南宣威、會澤、開遠等地拐騙、收買來的嬰兒販賣到河南省的共同犯罪中,蔣開枝從收買嬰兒、僱傭和安排人員運送和接送嬰兒、支付和收取買賣嬰兒的費用等環節均起組織、領導和指揮作用,並且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嬰兒223人。其中李金順、徐順花夫妻等被告人賣給蔣開枝嬰兒29人,裴文蘭等18人幫助蔣開枝運送嬰兒194人。
經法庭審理認爲,被告人蔣開枝等36人以出賣謀利爲目的,參與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爲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據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開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彭慶託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寧選斌、張林鵬、裴文蘭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同時對黃麗等31名被告人判處14年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並處罰金。
據瞭解,36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65歲,最小的剛滿20歲。其中女性被告人高達28人,其中大部分都來自偏遠山區,文化程度爲文盲和半文盲的高達34人。
“最爲重要的是收買者成爲打擊盲點。”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雪松說,在現實的打拐行動中,對人販子的處罰都比較嚴厲,但對收買者則處罰較輕或者不處罰。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是造成買方市場需求旺盛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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