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父在正常行走時被一輛摩托車從背後撞擊,導致住院治療,當時沒有報警,隨後在在醫院報警,交警來後做了筆錄,雙方筆錄(肇事者有摩托車駕照,承認從背後撞的人,不存在躲避行人和車輛情況,就是一條寬廣的路上走神了,對着人撞上了)。在醫院診斷結果是:無外傷,無骨折,腰脊椎受傷,需要回家靜養3---6個月後在看回復效果。但是我姑父現在腰部能動,上不了班。肇事者在住院前2天交了住院費和醫療費,磁共振結果出來後醫生說看不出什麼問題,要回家養幾個月後就不露面了,再聯繫就不接電話,聲稱自己有神經病,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我姑父家身爲一個煤礦工人就他一人上班,2個學生,這一躺就是半年,沒了收入該怎麼生活?現在這個情況該怎麼辦啊!怎麼去開責任認定書?需要什麼?肇事者不去交警隊怎麼辦?然後改怎麼辦?
尊敬的潘文選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交警應當爲你家出具責任認定書,你可以持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肇事者按照其責任大小賠償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範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