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八五年到車輛廠上班九零年因莫原因我請長假單位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找我父親哄騙我父替我寫了辭職書請問我該怎麼辦找哪裏
尊敬的張躍江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單位1990年讓您父親替您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寫下的辭職書,屬於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爲。但是民事行爲的一般訴訟時效爲2年,該事情距離現今已經超過10年了,已超訴訟時效,無法再向法院主張撤銷該行爲。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範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