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2010年天津約有230萬成年人吸煙,整體吸煙率為27.2%,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999年至2010年,天津每年約有6.4萬人死亡,而致死原因中80%以上與吸煙或者吸二手煙有關。隨著《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下簡稱《條例》)全面實施的臨近,很多網友也通過《政民零距離》建議:應加大禁煙的宣傳力度。
天津市衛生局對此表示,將積極開展控煙宣傳,提高群眾控煙知識知曉率,在衛生系統內實現全面禁煙,創建無煙環境,保障群眾健康。
記者從天津市疾病控制中心了解到,天津市將從5月31日實施《條例》。條例中不僅規定了一些不得吸煙的公共場所,也對有關責任單位和其他人員的職責和權利作了規定。市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江國虹表示,條例轉變了立法理念,主要擴大了控煙的空間范圍,確立疏堵結合的機制。主要包括:在繼續堅持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基礎上,擴大禁煙的范圍,把工作場所納入其中;把一些人員流動大、短時間內難以全面禁止吸煙的場所,如餐飲場所、歌(舞)廳、公共浴室等等,短期很難全面禁煙的一些機構,明確要求其設置吸煙室,通過疏導的方式逐步推進無煙環境建設;調整了執法主體,由過去衛生部門單一執法,調整為教育、文化廣播影視、體育、交通港口、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等多部門執法,形成多部門齊抓共管的新格局。
第四中心醫院門診大廳擺放禁止吸煙的牌子並在大屏幕上播放禁煙的宣傳片
江國虹說:“在《條例》裡規定了所有的單位,法人代表和第一負責人都要負責本單位的控煙工作,要設置控煙的督查員。如果單位控煙工作做得不好,除了對這個單位有處罰,對負責人還有額外的處罰。對於一些個別人吸煙不聽阻的,會有經濟方面的處罰,同時,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治安處罰條例做出相應的處罰。”
第四中心醫院開展戒煙門診
此外,《條例》還規定:在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不吸煙、不備煙、不敬煙;每年5月31日的“世界無煙日”,集中開展控制吸煙宣傳,並倡導煙草制品銷售者停止售煙一天、吸煙者停止吸煙一天;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和推動醫療衛生機構設立戒煙服務門診,為吸煙者提供戒煙指導和幫助。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在醫院明顯位置張貼禁煙海報
記者近日在天津多家醫院看到,各醫院已在明顯位置張貼了禁止吸煙的海報,部分醫院開通了“戒煙門診”。市第四中心醫院除在院區內張貼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識,設立室外專用吸煙區外,還組織兼職控煙巡查員巡查、勸導患者、陪伴人在室內禁煙。在“戒煙門診”,由醫學專家對有主動戒煙需求的“煙民”進行專業化心理疏導、戒煙途徑介紹以及必要的戒煙藥物乾預。(記者趙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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