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汽車已經成爲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爲大家出行帶來了極大方便,但與此同時,駕駛汽車也存在着一定風險,司機在駕駛過程中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後果,日前,河東檢察院受理了三起交通肇事案件,皆是由於司機一時疏忽大意釀成了惡果。
案件一:2010年9月5日15時15分,張某駕駛自己的紅色榮威轎車,沿本市河東區靖江路東側主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東風橋北側快到紅綠燈時,旁邊車道突然有輛汽車以極快的速度超車,嚇了一跳的張某下意識轉動方向盤,但由於車速太快,汽車突然失控,衝出主道直接撞到路邊隔離綠化帶裏的環衛工人鄭某某,造成鄭當場死亡。經司法鑑定部門鑑定,張某駕駛的汽車在事發時行駛速度爲84km/h,而該路段限速爲60km/h,經交管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案件二:2010年8月22日凌晨,陳某某駕駛單位的松花江牌貨車跟同事王某某去某海鮮批發市場上貨,在沿本市河東區崑崙路行駛至衛昆橋時,由於對面駛來的汽車開了遠光燈,又加上當時下着雨,張某某在沒有看清前邊路況的情況下並未減速行駛,直至開到近處才發現前方有輛藍色解放牌重型普通半掛貨車,此時踩剎車爲時已晚,張某某下意識往左打方向盤,最後導致汽車右前部與貨車的左後部發生追尾,造成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王某某受重傷死亡。
案件三:2011年7月15日早上9時45分,劉某某駕駛自己的五菱牌貨車送貨,行駛至衛昆橋下在彎道轉彎過程中由於環顧不周,車速較快,當看到前方有兩名行人時已經來不及踩剎車,當即將二人撞到,造成一名行人重傷死亡。
以上三起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駕駛員在開車過程中放鬆了警惕,由於一時的粗心大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三名肇事司機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一定要守法行車,在天氣、路況不佳時減速慢行,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通訊員劉鈺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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