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外力造成的雙方矛盾,已開庭一次,第一次開庭雙方都不同意調解,都同意離婚,只是法院給時間調查收入等證據。第一次開庭法官說給判離。過了將近一個月要開庭了,我們都不想離了,該怎麼辦?我想跟法官說這次先不判離,都給對方時間冷靜下,過半年再開庭,可以這樣跟法官說嗎?請問?謝謝您的回覆
尊敬的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由原告申請撤訴即可。
感謝您的參與!
益清律師事務所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