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越南的工地上打工,聽帶他去的人說是晚上吃飯的時候突然發疾病,從下午6點多到晚上12點就死亡了,但是我爸爸去的時候沒有任何病,還辦有健康證,包頭說這不算工傷,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賠償,又該算什麼傷來處理,他今年45,上有爸,下有兩個孩子
尊敬的藍豔梅網友:
你好,就您諮詢的問題,作如下答覆:
您應當從當地公安部門或者醫療機構調取您父親死亡原因的證明材料,然後依據死亡原因確定責任主體。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張雄律師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