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碎屍案被告人王繼倫
每每聽到庭上傳來“建議判處死刑”的聲音,坐在被告席上的王繼倫都忍不住渾身顫抖。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蜀山新村碎屍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人建議判處犯罪嫌疑人王繼倫死刑,王繼倫承認殺人分屍的事實,但一直不停地爲自己辯解。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王繼倫與被害人小林系舊識。2011年11月14日晚,王繼倫發短信邀請被害人到蜀山新村其住處,當日21時許,小林趕至王繼倫住所,雙方因瑣事發生爭執和打鬥,王繼倫用手扼住小林的頸部,致其當場窒息死亡。隨後,王繼倫肢解了被害人屍體,用塑料袋分裝屍塊,次日凌晨利用小推車運載屍塊,沿途拋至蜀山新村、淠河路、長江西路、安慶路、花園街、壽春路等路邊垃圾桶內。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殺人罪。
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王繼倫僅承認部分屬實,並提出兩點反駁意見。王繼倫認爲,自己與小林並非是因“瑣事”才發生爭執和打鬥,而是因爲小林向其敲詐勒索;同時,他也否認自己是故意殺人,認爲自己是失手殺了人,並非故意。王繼倫交代稱,自己邀約小林的目的是“想佔便宜”,在兩人發生關係後,小林曾向他開口索要10000元,“我答應給她500元,可她嫌太少,所以我們爭吵了起來。”王繼倫供述稱,小林隨後揚言報警、告他強姦,並大聲叫喊,他這才“捂住她嘴巴,害怕周圍人聽到”。而他肢解屍體主要是爲了掩蓋殺人事實。
王繼倫的辯解,引來公訴人和原告代理人反駁。隨後,公訴人舉出了8組證據,還當庭播放了王繼倫拋屍現場的四組監控視頻。在看到自己犯罪留下的監控紀錄、作案工具時,王繼倫不敢擡頭直視,低着頭,閉緊嘴。
“建議判處王繼倫死刑。”在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提出量刑建議。公訴人稱,王繼倫行爲殘忍,影響惡劣,沒有任何可以減輕的情節。原告代理人也建議判處王繼倫極刑,並稱無論多少賠償也不足以減輕他的罪責。記者看到,每聽到“死刑”二字時,坐在被告人席上的王繼倫就忍不住渾身顫抖。
對於公訴人的量刑建議,王繼倫當庭表示沒有意見。而他的辯護人則指出,“王繼倫沒有殺害目的和動機,只是害怕醜行暴露才做出了捂嘴的動作,主觀上不想殺死被害人,應屬過失致人死亡罪;王繼倫被抓後認罪態度好,如實交代罪行,也同意賠償;其年齡超過60歲屬老年人犯罪,社會危害性小,希望能留他一命。”律師還稱,王繼倫犯罪是由複雜的社會因素導致,王繼倫認知能力和辨別能力比較差,應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由於案情重大,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王慶 袁星紅 王從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