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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之2
盲目多貸遭遇“理財劫”
日前,廣州某大型融資擔保公司資金鍊告急的突發事件中,暴露了多家企業負責人因爲貪小便宜盲目多貸委託理財,結果理財資金無法追回導致銀行追債,企業瀕臨破產的情形。
張先生(化名)在廣州經營一家小型超市,公司一直經營穩健,去年3月他通過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從某股份制商業銀行獲得了900萬元的貸款,噩夢從此埋下了種子。
張先生的企業註冊資金只有80萬元,當時企業經營週轉所需貸款僅需要100萬元,但是上述融資擔保公司的客戶經理卻極力勸他多借一些,多出來的資金拿來做委託理財,可以獲得15%的委託理財回報,理財回報不僅可以衝抵貸款利息,甚至還有結餘。理財經理給張先生算了一筆賬——
“打個比方,你本來只想貸100萬元,每年需要付7萬到8萬的利息,加上爲了貸款支付的其他成本,財務成本在10萬元以上;但如果通過擔保公司,可以多貸800萬元,把這800萬元交給擔保公司實際控制的第三方公司理財,按照15%的約定回報,可以獲得120萬元的理財回報;扣除900萬元所應支付的72萬元的年利息,還有48萬元的結餘,簡直是無本生利”。
在擔保公司的安排下,張先生向銀行貸款900萬元,並和該擔保公司簽訂了“資金增值服務合同”,按照約定將800萬元資金通過假合同劃到了某貿易有限公司在一家港資銀行的戶頭。
但正是這筆“飛來之財”讓張先生落入了困境,今年元旦後,貸款銀行通知張先生不再安排續貸,貸款本金必須在3月份歸還。當張先生聯繫該擔保公司的時候,卻聽到了晴天霹靂的消息,該公司負責人說因爲理財失敗,已經無法歸還800萬元的理財資金。但是由於貸款合同是張先生和銀行所籤,張先生必須歸還900萬元的貸款本金,但張先生的超市即使全部賣掉,也不到200萬元,這意味着張先生不僅經營多年的超市將拱手讓人,自己還要揹負高達近700萬元的債務。
按照各種渠道公開的數據,該擔保公司實際控制人下屬的擔保企業目前發放的擔保貸款超過70億元,涉及1000多家企業,和張先生遭遇同樣情況的小企業主不在少數。
記者瞭解到,大多數企業家在簽訂理財合同的時候,根本沒有詢問該擔保公司拿到貸款後去做何種理財,也根本無法跟蹤資金轉出去之後的流向。
教訓貪小便宜惹大風險
事實上,張先生的悲劇是多方利益驅使的結果。這幾年,銀根緊縮,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節節走高,中小企業在銀行辦一年的貸款,實際平均融資成本超過15%,而且很難貸到款。通過擔保公司這個平臺,中小企業可以增加貸款數額,並把這部分增加的貸款委託給擔保公司理財,擔保公司每年可以給出12%-18%的收益回報,這樣就可以衝抵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但擔保公司利用自己的平臺,大量挪用貸款,用於高利貸等不法經營行爲,一旦資金鍊崩裂,最終將風險轉嫁給了貸款企業。
南方日報記者查閱張先生和該擔保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和資金增值合同發現,相關條款只約定了擔保公司要給付的資金投資收益,但是對於資金的管理等沒有任何約定,貪小便宜以及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導致了張先生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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