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本人是原來居住在和平區南市的居民,08年因拆遷搬到河東區和靜家園3號樓至今一直沒有房產證,該房是當時南市拆遷辦給出的幾處安置房之一,催促過南市拆遷辦,他們說正在跑着這事了,有消息就通知我們,可是現在都過去4年了,還沒有一點消息,每次打電話都是敷衍幾句就了事,我們老百姓只能等着,可是我們就是想快點拿到我們的房產證。我曾給過土房管局去過信,他們說該房沒有辦理銷售許可證,沒有做初始登記,無法辦理房產證,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史先生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的情況建議您帶書面材料面談,通過訴訟方式應該會有明確的結果,涉及到 和靜家園開發商以及南市拆遷辦違約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胡天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