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港膠管有限公司投股15年了。我去年得了糖尿病不能在大港膠管工作,很需要錢。我向領導申請退股,可是公司很多理由就是不退給我
尊敬的蔡寶印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所謂“退股”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您作爲公司股東,對於所持有的股份只存在轉讓的問題,也就是通過其他主體購買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這種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公司股東內部轉讓,一種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於您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現在,我覺得您可以向公司的股東分別發函,告知轉讓股份事宜,並限定回覆時間。如果在此時間內沒有回覆,則您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您持有的股份,以達到您“退股”的目的。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王亮律師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