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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金以政府出資為主、社會捐贈為輔,保障基金來源的穩定性和持續性。②基金實行滾動投資的運作方式,以工作代替福利。通過提供就業指導,開展就業培訓,提高單親母親的勞動能力和自身素質;通過建立就業基地,提供就業信息,提供適合單親母親特點的靈活就業和彈性就業,幫助單親母親擁有和參加工作,獲得穩定收入的同時,也為社會做出貢獻,從而實現基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③基金強調要內外結合,既激發單親母親的自立自強意識,又提供條件,關愛單親子女,改變單親母親被排斥於社會主流之外的境況。基金通過提高單親母親自身能力和提供工作機會,激發單親母親的自強意識;通過建立生活服務和子女教育服務平臺,創造聯誼活動條件,營造社會關愛的氛圍,解決單親母親的後顧之懮,彌補單親教育的缺陷,激勵單親母親走出自我封閉的狀態。
單親母親發展基金的構想,體現了目前國際上先進的救助理念。比如英國作為最早建立的福利國家,近期的福利改革在發達國家中極具代表性。英國政府制定了“單親家長新協作計劃”,增加單親家長就業機會,同時減少兒童貧窮,注重以各種社會配套措施(包括托兒、稅項優惠等)消除單親母親就業與照顧家庭之間的障礙①。這一計劃突出三大理念:一是對生活困難者實行“工作福利”,認為社會福利支出的目的應該是建立競爭優勢而不是消極的濟貧,工作福利可以有效克服福利過於優厚而引發的“福利依賴”狀態;二是關注兒童貧窮和教育,認為“兒童雖然只佔現人口的20%,但他們卻是英國未來的百分之百,投資兒童就是投資未來”①;三是要改變社會歧視和排斥狀態,將不平等定義為社會排斥(exclusion),要建立?個具有包容性(沁lusion)的社會。我們對於單親母親的救助,乃至於對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要避免發達國家福利建設走過的彎路,吸收他們的成功經驗。建立單親母親幫扶基金的構想,就體現了工作救助、關愛子女、社會包容等三個理念。
(三)開發社區援助和服務,與政府制度性救助網絡一起。共同做好單親母親的救助和幫扶工作單親者的挫折經歷和多重角色身份,決定了除需要社會的尊重和理解外,更需要親屬、社區網絡和政府有關機構的支持和援手。我國的親屬網絡在單親支持系統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社區援助和服務纔剛起步,政府援助和服務也有待加強。在這方面,境外有許多制度化的經驗值得我們參照和借鑒。如日本的都道府縣福利事務所都設母子諮詢員,主動對單親家庭進行訪問、調查,及時掌握相關情況,接受全方位的家庭生活諮詢。母子寮、母子福利中心等也提供各種健康、育兒知識、家庭生活等諮詢和指導。單親家長因一時傷病或日常生活有困難,可申請派遣服務人員協助照顧嬰幼兒;因疾病、生產或意外事故等暫時無法養育孩子,也可申請加入兒童福利機構(如母子寮、育幼院)或委托認養家庭給予臨時援助。實施主體是都道府縣,費用由中央補助一半。香港的一些社區組織如香港單親協會強調同伴支持和單親家庭的互助,通過熱線電話向有需要的單親提供信息、建議、情感支持和輔導等,為單親家庭提供非正式的社會資源和支持,同時在正式社會資源與單親家庭之間架起一座橋梁,使單親家庭分享到正式的社會資源。
(四)引導社會輿論,發動社會力量,為單親母親工作生活營造良好氛圍
西方國家的福利制度設計,使單親母親受惠頗多;社會性別觀念的傳播普及、開放多元的社會習俗,也提高了女性地位,使單親母親獲得了人們的廣泛尊重和關懷。目前在我國,單親母親們卻處於一種邊緣群體的狀態,單親家庭更多地被貼上負面標簽。盡管社會的寬容度在遞增,但潛移默化的文化規范對單親主體的社會、心理壓力往往比西方國家大。
這一現象的出現,有著復雜的社會意識和社會制度根源,需要多方動員,共同努力,逐步改變。首先是政府和權威部門樹立並普及社會性別意識,通過實際的制度傾斜、資金支持,樹立單親母親的地位;其次要引導社會輿論,發動、支持、鼓勵一切援助單親母親的社會力量,理解、接納和尊重單親現象;再次,單親母親自身要自強、自立、互助,積極組織、參與單親俱樂部、互助會等活動,勇敢自信地面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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