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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幾點建議
我國正在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社會養老問題日益突出。為了加強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我們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逐步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在闡述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重大任務時明確提出, ∀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的是為了消除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所必然造成貧富差距,保障百姓的生存權、健康權、居住權、受教育權等。實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體現以人為本和彌補市場公共品供給失靈的重要制度安排。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社會政策的發展趨勢,是緩解社會矛盾的現實需要。&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是逐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體現。其目的是使人人分享社會發展成果,提高晚年生活質量,老有所養,老有所樂,減小社會矛盾。當前,我們需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其次,需要因地制宜加強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促進公共服務向農村的傾斜。另外,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土地,成為城市的一部分。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已經成為全社會關注的對象。建立合理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制度,不僅關涉到城市化進程的有序化,也關涉到失地農民的生存發展和社會穩定。
2、合理縮小養老待遇內部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縮小養老金待遇的內部差距也是促進社會公平必不可少的工作。近年來,養老金待遇的內部差距過大,已經成為∀兩會#期間代表們討論的重要議題。縮小養老金水平的內在差距,是逐步改變計劃經濟的影響,改變以往養老體制在行業、部門之間設置的不合理差距。養老待遇的差別是歷史形成的,解決起來需要一個過程。對未來退休的人員,主要通過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也就是說,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在發基本養老金的同時,還要建立企業年金,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對已經退休的人員,主要是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適時地提高養老金水平。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人員,給他們多調整一些。為了解決資金問題,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
3、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加強監管,提高公眾信心。針對近年發生的社保案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專家提出,無論中國將來養老保險體系的結構如何,現在的當務之急都是恢復養老保險體系的信譽和資金的可行性。如果人們普遍對養老金能否維持一個體面的生活表示懷疑,那就說明這項改革沒有到位。做實個人賬戶,是必須首先解決的問題。做實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基金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全部歸個人所有並且可以繼承,具有與統籌基金不同的私有屬性。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完全根據個人繳費多少來確定。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分帳征收,獨立運營,互不擠佔。統籌基金用於當期養老金的發放,個人帳戶基金儲存積累,實現個人帳戶基金由空到實的根本轉變。而一旦個人賬戶不再被挪用,統籌賬戶當期發放缺口必然重新顯現。因此,改革的核心在於做實個人賬戶後,當期養老金發放缺口由各級財政給予補助。做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基礎上,更重要的是加強基金的監管工作。首先,社會保障部門內部要建立嚴格規范的基金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其次,要加強基金的外部監督。包括:財政和審計部門監管養老保險基金營運,定期公布基金狀況;設立由政府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等各方面人士組成的養老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對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營運機構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防止養老保險基金被擠佔、挪用、浪費,以提高其使用效益;加強養老基金的投資監管,建立專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部門(可包括社保部門、財政部門、證監會、銀監會等部門組成)予以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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