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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文君
提問時間:
2011-12-0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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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婚姻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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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和老公結婚三年,有一個兩歲大的兒子,平時是婆婆看,只有週末休息我纔看,平時晚上下班也去,可老公有外遇,我想離婚,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這種情況,我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嗎,機率有多大?他家是本市的,我是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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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婚姻家庭
回覆時間:
2011-12-09 22:41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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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文君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女方生活。
因此,您得到孩子直接撫養權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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