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剛來北京的打工者,在招聘信息報上找到了這家勞務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上是押金、滯納金(用所謂的“服務費”代替的)共計:2100元。籤合同時談好如該公司爲想我提供一次即時性服務必須退回我所教的現金。
從遞出申請開始,15個工作日退款。可是到目前已經一個月了還是沒結果,該公司一直以任何理由往後拖,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了! 希望找位大律師幫助
此致敬禮
謝謝
請早點回信我快沒錢吃飯了!
尊敬的陳青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您的敘述,您可以到該勞務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機構舉報反映。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