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史大維    提問時間: 2011-08-16 18:02
 標題:請教律師勞動法對於每週工作時間的規定
內容:

    律師你好

    我是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的一名正式員工,年初的時候由於日本大地震造成豐田公司日本方面無法供應天津工廠所需要的零部件。然後工司決定將每週出勤5天,改爲每週出勤3天,待日本方面恢復後,再將之前沒有出勤的工作日天數,加入到後本年的出勤天數中。

    現在公司已經恢復正常生產2個月時間,且在每天正常生產8小時候,還要加班1.5小時,每週要出勤6天。我記得勞動法說每週工作時間是40小時,可是我們每週要重體力生產57小時,我想請教一下律師,這合法嗎?

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1-08-17 14:46    是否超時:

你好,《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因此,你可以計算每個月延長的工作時間是否超過36個小時,若超過,則超過的時間不符合法律規定。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張雄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杭州圓通快遞郵件爆燃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系報復
·最高法:公民可訴政府拒不公開信息
·諮詢遺產公證問題
·關於代理的品牌的問題
·有關個人檔案
·投訴歌廳
·諮詢有關離婚的房產分割問題
·諮詢
·諮詢贍養老人的問題
·關於撫養權問題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