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2000年去世留下一套房,產權爲母親。父親2008年去世留下一套房(父親於1991年車禍且嚴重腦外傷,一直神志不清,後來腦萎縮至癡呆),產權爲父親。我於2009年7月才發現兩套房的產權於2005年5月全部轉入我姐姐的名下。現我的哥哥住一套房,令一套空置。而我的姐姐於2009年9月以商務的名義去了美國,至今未歸(非法滯留在外)。我不知道我的姐姐是通過什麼手段把我父母的房產轉入她的名下。我今天想問一下律師,我如何才能夠要回被我的姐姐剝奪的屬於我的那部分我父母的遺產。謝謝能夠給我指點。
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的父母沒有立下過將兩處房產留給您姐姐的遺囑或生前的贈予合同,按照您所描述的情況,您父母的房產屬於他們的遺產,應該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
如果協商不成,您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解決,您需要提供房產的原產權人是您父母等相關證據。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