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伍兵2008年中旬來到本單位至今沒有給我上保險和公積金、和籤合同,但和我一起進來的戰友就給上保險和公積金。我不是天津市裏的戶口我是天津市區縣的戶口,但我的戰友是市裏戶口。是因爲這樣纔有區別嗎?我就是想諮詢事業單位沒有試用期嗎?企業單位有勞動保障法而事業單位就沒有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嗎?
尊敬的張立娜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同工同酬是用人單位應當遵循的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交納具有強制性,用人單位應當辦理。
因此,您可以照上述規定,主張自己的勞動權益。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