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空調安裝的 跟乙方籤的合同爲甲方安裝空調,但是都已經要1年了 乙方一直以未收到甲方款爲理由拒絕付款(合同總價180W 乙方已經收到 150W(成本大楷130W) 剩下的30W未收到。合同註明如3個月未付款機器所有權歸我們所有。我們現在能去把機器拆回來嗎?
尊敬的龐書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合同法》之規定,合同一經訂立並生效,當事人應當嚴格全面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約行爲,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法律同時規定了訴訟時效,如果協商不
成,應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提起訴訟,否則就失去法律保護的期限,遭受損失。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