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上次我去看了一個花園,覺得不錯,當時就交了5000元定金,並簽了臨定協議,但協議上並沒有蓋章,現在覺得那個花園太遠了,不知定金能不能退?
尊敬的馮紹勇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司法解釋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爲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
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您可以對照上述規定,處理自己的問題。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