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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領導您好:
我非常希望相關領導解決一下我的問題。請各位領導能夠幫我解決燃眉之急!
首先我先簡述事情的情況。我父母在1994年左右離婚。法院判決: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支付一萬元撫養費至孩子成年;所共同居住的公產房(偏單)大間歸女方所有,小間歸男方所有。至孩子成年,男方只支付了一萬元,孩子至今居住在小間。
至2011年2月,當男方得知我母親再婚後,男方未告知女方及其女兒,擅自找鎖匠將大門撬開換鎖,把小間安裝防盜門。雖當時我報警,但警察也是暫時調解雙方且對擰門撬鎖事宜不予追究。事後,男方仍安裝了防盜門,我的所有東西都在裏面鎖着。經過我母親、居委會、鄰居等和男方聯繫,男方都不願意把屋裏的東西歸還,而且說都是男方自己的東西。
我現在住在大間裏面,天天心裏難過落淚。自己的父親這幾十年對我不聞不問,我母親下崗後,多苦多累的活都去做,就是爲了養活我這個閨女。我們娘倆相依爲命的生活,如今這個親生父親把我掃地出門,我心裏真是痛得難受。想當年,沒錢吃飯的時候,他對我都不理睬。現在他不僅把門鎖了,而且還拿了一把菜刀明晃晃的擺在陽臺上。
在這裏,我介紹一下我父親的家庭情況:我父親住在和平區大連道2號1門203室,因爲有外遇和我母親離婚後,單位也辭退了他。沒有正經工作,一直是靠女人吃飯。大連道2號1門203室在當地派出所是出了名的,天天家裏的人拿菜刀互相打罵打架,警察對他們家非常瞭解。我父親行大,底下有三個妹妹,大妹妹從20歲開始得神經病,二妹妹也很早離婚了也快要神經病了。這兩個妹妹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三妹妹最能打架。每天我爺爺奶奶和他們的子女打架。家庭氣氛及其緊張。
現在小間裏有我的東西,一直拿不出來。諮詢了律師,律師說起訴時間很長,也很麻煩。我想請有關部門調解一下,我只想把屋裏的東西拿出來。我給我父親打電話,根本就不接聽,我母親用其他的電話給他打電話,他說如果我私自把屋裏的東西拿出來,他就天天找我單位鬧事,把我居住的大屋裏的東西全砸了。
我跪求各位領導能夠幫幫我,請各位領導解決我這個問題,各位的大恩大德我定涌泉相報。
以上情況句句屬實,具體情況各位領導都可以親自調查。我現在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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